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潍坊市城市用地竖向专项规划

规划将中心城区划分为4个流域,即大于河流域、白浪河流域、虞河流域、浞河流域。中心城区共划分竖向分区25个,其中竖向分区大于河流域有7个,白浪河流域3个,虞河流域8个,浞河流域7个。     

通过收集整理分析现有道路及已规划道路的竖向设计资料,城市规划用地的各项控制标高资料,确定需要规划的道路交叉口的标高。     

周围地形与道路高程相比较,选用50cm作为标准,分为四种情况,即50cm之内洼地,50cm以上洼地,50cm之内高地,50cm以上高地。对这四种情况,可采用不同的方法予以调整:     

1.50cm之内洼地 现状路可进行适当地形调整予以解决,规划路可适当降低设计高程予以解决。     

2. 50cm之内高地 对现状路与规划路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,设计基本合理。     

3.50cm以上高地、洼地 现状路可以通过地形调整与道路重建结合予以解决,规划路需调整设计高程。